中新网乌鲁木齐9月19日电 (张卉)19日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金银纪念币发行仪式在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举行。该套纪念币共2枚,其中金质纪念币1枚、银质纪念币1枚,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。
发行仪式上,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(保卫局)局长罗锐宣读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金银纪念币发行公告,公告中详细介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金银纪念币的发行规格、币面元素、销售渠道等信息。

记者在发行仪式上了解到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金银纪念币正面图案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,并刊国名及年号;背面图案均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,辅以石榴花、卷草纹装饰组合设计,并刊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、维吾尔文字样及面额。

据中国金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焦瑾璞介绍,在此次纪念币设计上,主要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作为主图案,体现整体庆祝活动的统一性和一致性;生产工艺上,运用镜面、多层次喷砂、光变鳞彩等国内外先进造币工艺,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的欢庆气氛,永久地镌刻在贵金属纪念币方寸之中。
据悉,金质纪念币含纯金8克,面额100元(人民币,下同),最大发行量为10000枚;银质纪念币含纯银30克,面额10元,最大发行量为20000枚。(完)
【编辑:吕永胜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