点击返回中国前沿资讯首页 2022年12月27日消息: 国家卫健委: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编辑: 中国玉王 135阅 0评 公告 2022年第7号 一、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。 二、经国务院批准,自2023年1月8日起,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、控制措施;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》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。 特此公告。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赞微海报分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