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吉县公安局民警经过深挖线索,分析研判,4天抓获3名“帮信”犯罪嫌疑人。
经查,犯罪嫌疑人李某将自己名下银行卡、手机和身份证等交于他人,为诈骗分子进行洗钱,名下银行卡共计支付结算78万余元。犯罪嫌疑人何某、刘某将自己手机银行App登录成功后,连同手机一同邮寄给他人,为诈骗分子进行洗钱,何某名下银行卡共计支付结算67万余元,刘某名下银行卡共计支付结算79万余元。目前,三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本报记者狄红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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