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28日,海关总署发布《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有关事项的公告》。26日,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了《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的总体方案》。2023年1月8日起,对新型冠状病毒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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